下月起,这7种行为可能让你有钱也买不了房!
日前,深圳最新一期政府公报发布了《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宣布深圳将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可戳“阅读原文”查看文件)
刚看到这个文件的时候咖姐没太在意,毕竟咖姐是个信用杠杠的好宝宝~然后duang地一下,眼尖的房地产小编咖姐发现这个文件并不简单,因为:
里面的惩戒办法会影响到大家的人生大事——买房!
文件中明确提出,对于失信主体,惩戒办法之一就是限制购买不动产,而且还支持银行对严重失信主体提高贷款利率!
看看文件内容,咖姐发现真的是「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约」,失信者会受到来自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业银行等各个层面的惩戒:
包括商事登记申请,行政许可审批、限制资质资格,政府资金扶持、表彰奖励,参与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资格,人员招录等内部管理活动均将依法受到限制。失信商事主体还会依法列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名单……
如果大家要告诉咖姐,这一大串都离我远着呢,不要紧!那咖姐想说,惩戒办法还包括:
依法限制出境、限制乘坐高级交通工具、限制购买不动产及其他高消费等。
不能出境、买个机票高铁票都受限,看到合适的房子没法下手,这些都很忧桑啊!
你要是还想说,我不买房,也不出境,出门不坐高级交通工具还不行吗……
那也不行(正直脸),因为文件还提出:
鼓励组织和个人在市场交易活动中主动查询公共信用信息,了解交易对象的信用情况,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支持商业征信机构采集严重失信行为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所以大家还是乖乖当一个守信的好宝宝吧!
那到底什么样的行为会导致受到失信惩戒呢?咖姐赶紧带大家看看,好小心避开这些雷区:
● 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包括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领域;
● 被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但拒不拆除或者逾期不拆除,或者被监管部门作出其他责令改正决定但拒不改正或者逾期不改正的;
● 违反特区技术规范等严重危害深圳质量和标准的行为;
● 故意侵犯知识产权,严重违反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行为;
● 严重违反商事登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包括无证照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许可证等;
● 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包括逃税骗税、非法集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虚假广告、严重破坏网络空间传播秩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
● 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文件规定应当纳入联合惩戒的其他情形。
以上这些红线都不可以碰!
而且不仅仅是在深圳,文件还提出要加强与其他省市、港澳等境外信用信息评价机构的合作,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信用评价结果互认和信用奖惩联动。
所以……现在想买个房,你不仅得有钱,还得有名额,还得有信用~所以大家一定要避开雷区,无论走到哪里都坚决要诚实守信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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